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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路线与价格工作的思考

2014/4/18 15:36:45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价格工作实际,笔者提出几点思…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价格工作实际,笔者提出几点思考。 
    
       思考之一:“中国梦”与群众路线
       党的十八以来,“中国梦”已然成为热词。上至国家领袖,下至黎民百姓,大家街头巷尾热议“中国梦”。“中国梦”实际上就是亿万普通百姓心中梦所汇聚的一个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只是口号,更需要通过行动,才能把群众的梦化为现实。只要实现了群众的梦,伟大的“中国梦”也就能够实现。只有把“中国梦”与“群众路线”密切联系,调动起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让行动变得更加有力、务实和高效,为在更短时间内实现梦想而不懈奋斗,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思考之二:领导干部要“三严三实”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引起了热烈反响,应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体现和落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完善自己,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严以律己”,就是时时处处对自己要求保持高标准和高水平。“严以用权”,就是在用权时必须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以权徇私、阳奉阴违。只要党员干部不断 “严以修身”,不忘“严以律己”,始终“严以用权”,党的事业必将无往不胜。当官必须先做人,有了“做人要实”的本质,才能做到“谋事要实”,进而才会有“创业要实”。 
    
       思考之三:价格工作不能脱离群众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新时期的价格工作,必须围绕群众路线,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是价格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群众基础是价格工作的根本保障和群众工作方法是价格工作的根本方法”的世界观,通过积极实践,更加强调与民互动、为民服务,始终突出人民群众是价格服务主体的作用,努力营造“和谐价格”的环境。 
       二是管价为民、重点突出。在对已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跟踪评估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清理或降低不合理、不科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加强广大群众关心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规范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租售、物业服务等各项价格行为,确实为广大住房困难户或无房户解决困难;加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管理行为,有效降低群众的医疗负担,让老百姓充分享有医疗保健服务;面对老年社会,主动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让群众实现“老有所养”。 
       三是建章立制、长期为民。光靠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不断创新价格工作方法,主要有:深入群众、下沉一线,主动收集群众关心的商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提高价格管理主动性。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群众关心的菜篮子市场价格动态,定期向社会发布有效信息,为生产经营、市民消费以及政府调控当好参谋。做好平价商店工作,进一步发挥“稳价格、保民生”的作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智慧价格网络工作平台的建设,通过“网上晒价、货比三家、稳定物价”为主题的价格信息公开平台,把价格服务、监管、互动、社会管理四大功能集为一体。 
    
       思考之四:坚定不移推进价格改革 
       深化改革是释放红利,价格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必须体现“减、建、保”。 
       所谓“减”,就是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精力办大事”的精神,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建立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一切由市场决定,特别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除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的价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开。 
       所谓“建”,就是对继续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必须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和价格的上涨,使得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受到影响。此外,要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政策体系。 
       所谓“保”,就是按照“底线”思维的原则,达到“保民生”和“促公平”。价格调整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如水电气暖价格的调整,对居民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必须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针对基本需求部分应尽量保持价格的稳定,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又如针对非基本的部分要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有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由于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差价比较大,如果改革一步到位会引起较大的反响,在价格改革中应分步实施。还如价格改革对于存量部分可分步到位,对增量部分应争取一步到位。 

  (作者单位:龙岩市价格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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