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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2013/12/17 15:27:23

近年来,突发价格事件发生频率日益上升,领域不断扩大,案情也更为复杂,应急价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凸显。建立健全应急价格检查工作机制,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手段妥善解决价格秩序面临的危机,把突发价格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为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价格事…

       近年来,突发价格事件发生频率日益上升,领域不断扩大,案情也更为复杂,应急价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凸显。建立健全应急价格检查工作机制,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手段妥善解决价格秩序面临的危机,把突发价格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为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价格事件,广州市物价局着力加强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平息食盐涨价风波、化解“天价拖车费”价格纠纷、查处美发行业价格欺诈案等突发价格事件中,行动迅速,出手果断,获得上级部门的肯定和社会认可。然而,面对日益繁重的应急价格检查工作任务,如何进一步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更加有力地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成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稳物价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密切关联,只有物价稳了,人心才能稳,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稳物价工作高度重视。维护价格总水平和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近年来,各种类型的突发价格事件明显增多,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也日益频繁,并且,由于现代化通讯工具的扩散效应,突发价格事件的影响容易被放大。突发价格事件一旦发生,如果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妥当,引起市场价格显著甚至剧烈波动,都会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2011年3月的食盐抢购风潮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担忧,对此,全市价格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果断出手,仅用一天时间就平息了涨价风波,维护了价格秩序的稳定,在促和谐保稳定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是保护人民群众价格权益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和发展的需要,面对不少需要解决和理顺的价格问题和价格矛盾,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的任务繁多。价格调整实际上就是利益调整,涉及普通民众和有关社会群体,必然引起关切。但是,在价格行为中,特别是在价格异常波动时,群众作为普通消费者,其价格权益往往最容易受到侵害,此时,他们迫切需要物价部门为其“主持公道”,因此,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应急价格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1年2月,媒体报道当事人杨刚驾驶集装箱车从成都到广州,在我市属内的京珠高速公路翻车,被交通拯救单位索要6万元“天价拯救费”的情况,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通过协商调解,化解了价格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价格权益,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三)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是提高政府驾驭市场价格能力的必要手段
       我国的价格体制已经完成由计划价格向市场价格的转换,97%的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调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影响价格的因素更为复杂,发生突发价格事件的几率也更高,因此,必须坚持价格监督检查的“重拳效应”,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增强价格执法的威慑力,促使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为价格管理、价格改革保驾护航。2012年2月底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召开后,社会各界对水价调整信息的关注持续升温,某美发行业经营者公然打出“广州物价水价上涨”的告示,大幅涨价,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广州市物价局在接到群众举报的当天即对其进行了查处,并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坚决制止和打击了利用水价上调预期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现状
      (一)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已初步建立
       应急价格检查机制不仅仅限于检查行为本身,还涉及到与价格调控、价格监测、市场监管、新闻信息等价格工作部门的衔接,以及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应当是在应急预案等制度框架内,以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为主体,主要依赖刚性手段,同时包含监测预警、舆论引导、执法协调、信息发布等环节的有机体系,强调横向、纵向的协调统一,有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具有事先预防、反应灵敏、打击有力、信息公开等特点。目前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建设情况可以概括为:一个制度,二级联动,三个平台,四项保障。一个制度是指《广州市价格异动事件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对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有关工作预案制定;二级联动是指市应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区(县级市)应急检查工作小组协调配合,全市统一行动的联动机制;三个平台是指价格监测预警平台、价格举报网络平台、价格检查和处罚信息发布平台;四项保障是指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

       (二)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目前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建设主要面临下列问题和挑战:一是价格监督检查力量与广州的城市地位不尽匹配。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共有行政编制34个,市辖12区(县级市)共有11个物价检查所,行政编制共约70人,普遍存在检查人员借调其他局属部门的现象,全市在岗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仅约80人,个别区甚至还未成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很多基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身兼监督检查、价格举报、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等数职。二是价格执法与其他部门行政执法的协同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突发价格事件虽然表现为价格行为异常,但往往错综复杂,牵涉到其他多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与交通、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增强执法效果,形成应对处置突发价格事件的合力。三是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制度还不够完善。在突发价格事件发生时,多数人往往无法及时了解真实和全面的情况,容易造成恐慌心理,而应急检查往往侧重于事后发布检查情况和曝光价格违法行为,事前引导和动态发布还需要强化。四是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目前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的信息获取、防范处置主要依靠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自身力量,各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物价员、志愿者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广州市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突发价格事件发生的原因复杂,领域多,频率高
       从引发原因上看,广州地区经常遭遇台风、雨涝等自然灾害,易引起市场价格波动;作为经济发达城市,与国际接轨程度较高,市场对国际市场价格影响的反应更为灵敏,国际市场价格异动的传导效应显现速度较快。从发生领域上看,除了传统的粮食、肉禽、蔬菜、奶粉、天然气等民生价格领域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领域,还涉及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车辆拖曳服务收费、美容美发服务收费、洗车收费等行业,并且,由于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已形成相当程度的规模,在全国具有价格话语权,容易发生跟风涨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从发生频率上看,尽管大范围、大幅度的价格异常波动发生几率不高,但苗头性、倾向性突发价格事件时有发生,如不妥善处置,将可能扰乱价格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新闻媒体发达,突发事件信息散播迅速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除了市属媒体,还有众多中央直属、省属媒体,各级各类媒体聚集、发达,媒体的产业化和相互竞争,为抓住公众的眼球,通常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给予大量的关注和报道,由此导致有关价格问题的新闻信息传播特别迅速,影响极易被过度放大。如2012年7月,网络媒体报道了市区部分地段违规收取停车费的问题,引起市领导重视并作出专门批示;又如2012年7月全省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统一行动启动后,媒体高度关注,自行对部分商家和批发市场进行暗访“踩点”,然后要求物价部门查处,并跟踪采访检查行动,制作专题电视节目。此类临时性的任务已成为广州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家常便饭”。    

       (三)人口数量大,特别是外来人口数量大
       广州市常住人口超过1200万,并且外来人口的增速和比重都在逐年递增,在食品、居住、客运交通、务工就业等方面带来的价格压力都不容忽视,巨大的消费市场对于市场价格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人口数量大使得信息扩散速度加快,一旦有突发诱因发生,经过蔓延和扩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应急价格检查机制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突发价格事件有着突发性、复杂性、危害性的特点,决定了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特点:一是突出一个“防”字,要把应急预案做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判力,积极防范突发价格事件,争取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突出一个“快”字,反应灵敏,启动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三是突出一个“准”字,迅速判断情况,厘清线索,找准突破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四是突出一个“稳”字,执法必严,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将其影响控制在最小幅度,危害减轻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来说,进一步健全应急价格检查机制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增强突发价格事件的预判防范能力
       实行关口前移,应急价格检查机制不仅要注重检查行为本身,更应关注突发价格事件的预先防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预判,着力消除突发事件的诱因。为此,必须更加充分地发挥12358价格举报网络平台收集信息的作用,并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要进一步强化与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的对接,增强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反应灵敏度。更广泛、更频繁地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前后和重大集会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同时,更多地关注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积极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二)进一步增强应急价格检查执法能力
       价格监督检查作为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主体部分,必须不断地强化、优化。增强应急价格检查执法能力,首先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应对突发价格事件,落实责任。其次要从人员、设施、经费等各方面加强应急价格检查保障,特别是要充实基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力量,确保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顺利运行。再次是要加强应急检查培训和演练,积累应急价格检查经验,确保在处置突发价格事件时有条不紊,各方面协调行动。第四是要强化应急价格检查法制意识,确保依法执法,即使情况紧急,要速查速办,也必须严格依法执法,做到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协同性
       为增强执法合力,必须加强行政执法在横向、纵向上的协同性。横向上,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尽可能地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治理,全方位地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如在开展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中,联合交通部门开展检查,可以有效地打击无牌无证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又如在对教育乱收费现象进行治理的过程中,调动教育、纠风部门的力量,可以使价格行政执法更具威慑力。纵向上,加强与上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联动协调,统一部署,同步行动,点面结合,布好应急价格检查的大网络。为切实加强应急价格检查针对性,可考虑设置专门的应急检查科室,实现应急价格检查的常态化。

      (四)进一步丰富应急价格检查的方式方法
       应急价格检查固然主要依赖刚性的检查手段,已提高效率,达到快速见效的目的,但是,基于突发价格事件的不同影响程度,必须灵活运用调查、提醒、告诫、调解、座谈等多种方式方法,而不是一律采取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例如2012年广州市自来水价格尚未上调之际,洗车行业出现了跟风涨价的苗头,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洗车收费调研,摸清了洗车收费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深入分析了价格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了加强规范的建议,遏制了跟风涨价势头。又如处置“天价拖车费”事件,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对车辆拖曳服务企业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采取调解、促进双方协商的方式,刚柔并济,收效良好。

      (五)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检查行动信息,特别是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正面引导舆论报道,防止不实言论散播。在有效处置突发价格事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发布,及时公开事件的原因、发展态势、处置措施、进展情况,稳定公众心理。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坚决予以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经营者,增强社会对物价部门的信任和认可。

      (六)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
       畅通渠道,使社会力量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来为应急价格检查机制服务,激发和培养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责任感,真正成为应急价格检查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突发价格事件中,自觉协助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收集信息、宣传价费政策、派发宣传资料、实施动员或提醒、促进调解协商等,同时加强自律,共同维护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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