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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时期价格形势的价格宣传模式及策略研究

2011/12/5 15:03:47

今年我国物价上涨比较快、通胀预期增强,房地产市场成交量萎缩、多数城市房价还在上涨,宏观调控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千方百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成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浙江省调研时指出: “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

  今年我国物价上涨比较快、通胀预期增强,房地产市场成交量萎缩、多数城市房价还在上涨,宏观调控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千方百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成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浙江省调研时指出: “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防止物价过快上涨和经济出现大的波动。稳定物价总水平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物价部门肩负的价格监督管理职责,履行职责时遇到的压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在日常的价格监审、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服务等工作经常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因此,物价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适应新时期价格宣传模式,非常重要。
一、建立舆情收集和研判机制,及时掌握新闻媒体对物价部门工作的关注情况
       在不同的时间段,社会各界往往会对不同的事件或者人物讨论较多,对不同的社会现象反映较多,这就形成了公众舆论。舆情分析是指围绕公众舆论焦点,从物价工作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并拿出应对方案的一种调研工作。开展舆情分析工作,能够为物价部门顺应民众的要求、回应社会公众呼声、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打下基础,创造条件。因此,物价部门应当逐步建立舆情收集和调研机制,及时掌握新闻媒体对物价部门及市场价格的宣传报道情况,掌握公众舆论的动态变化情况。开展舆情分析工作,离不开对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研判,而研究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恰恰是物价部门收集舆情信息、引导公众舆论的重要渠道和前提。物价部门履行职能与经营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讲,与新闻媒体有很大的共同点。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事情,越需要物价部门注意,新闻媒体当然也会随时追踪。如果能够针对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其中的最新热点或者趋势性变化,那么对于物价部门了解社会各界的关注对象,收集舆情信息,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公众舆论动态情况,消除当前通胀预期,具有强化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作用。
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树立价格管理部门自身良好形象
       我们有些价格战线上一线同志对媒体、对记者有种怕的心态。实际上,这是一种缺乏自信的表现,怕自己不会说、不能说、不敢说,担心自己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面前露怯。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多下功夫,加强学习和研究。我们应当认真学习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经济学知识,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真钻研价格管理业务知识。这样,在面对新闻媒体采访时,可以做到情况明、思路清,正确把握基本方向,不犯原则性错误。作为物价工作者,要对一些基本数据、基本法律条款、基本经济政策掌握得非常清楚。这样,在介绍情况、回答问题时,能够抓住要点,沉着自如,得心应手。抓住新闻报道特点,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为物价部门的价格监审、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服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物价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与多家新闻媒体打交。从新闻报道角度看,网络、电视、报纸、杂志和电台等新闻媒体都有不同的受众群,这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善于与不同的新闻媒体进行合作。一般来说,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主要有以下5种形式: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针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包括电话传真申请和电子邮件申请等),进行书面答复;通过政府网站和有关新闻网站发布新闻信息。只要有利于满足公众知情需求,有利于传播政府信息,有利于引导公众舆论朝着健康、公平、公正的方向转变,有利于问题本身的正确处理或者妥善处置,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有利于消除通胀预期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利于维护物价部门的形象与声誉,就可以根据事情的主题、内容、时间、紧急程度、本部门权限以及公众的关注程度和实际效果等,与新闻媒体进行密切合作。
       当然,发布信息时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遮掩,不模糊,不虚假。可采用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提供信息,尽可能让新闻媒体准确掌握情况、全面客观报道,最终让公众看得明、听得懂。对于一些负面报道,要有大局意识,客观分析,正确看待,尽量及时提供权威、真实、全面的数据或者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实情,了解物价部门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实际效果,从而在舆论导向上掌握主动。切忌反应迟缓,回避问题,避免出现社会公众急需要了解而职能部门又保持沉默的现象。在面对新闻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冷静和客观,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分寸。应当注意自己的身份,因为这时所代表的并不是个人,而是一个单位或者整个物价部门。在介绍情况时,应当保持信息真实、口径一致,并且明白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是现代社会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不侮辱、指责、蔑视记者,不使接受采访过程出现意外而成为新的公众话题。
三、建立发言人制度
       物价部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公众传递权威价格信息、保持价格信息的公开通畅,从而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攻击性言论在媒体和网上的传播空间。物价方面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物价部门应因势利导,主动开通相关主题新闻,提供事件的新闻背景和跟踪报道,防止民众主观猜测和谣言产生,引导民众的意见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要求
       1、认识到位,不拒绝采访。舆论引导、舆论宣传、舆论监督,这是社会进步的结果。舆论在社会生活中起着特定的作用,回避和拒绝采访将不利于宣传自己或还事实以真象。所以不要怕记者、不回避记者,不拒绝采访,接待要彬彬有礼,对有些不良记者的有意挑衅行为要不亢不卑。
       2、核实记者身份,有准备的接受采访。对记者的第一次到来,要简要的问明他要采访的内容是什么,并不失礼貌的查验《新闻记者证》,要迅速的记录下他的姓名、记者证号、工作单位,而后找一个很好的理由,不立即接受采访,而是约定一个时间接受采访。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为迅速查明记者身份留下时间。我们可以到《中国记者网》上通过输入记者号,对照姓名和工作单位,查明记者身份的真伪,以防假冒记者混淆视听。对国内假记者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对外国记者可礼貌拒绝,并向宣传部门及时汇报。二是就接受采访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宣传部门汇报,以便采取相关措施。三是为接受采访做好准备赢得时间。明确记者要采访的内容以后,我们要召集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统一口径,列出提纲,记下重要内容,以便从容应对采访。
       3、面对采访要从容自如,有礼有节。面对记者的提问,在自己准备的内容之内的,可客观、准确的回答,对把握不准的,一定不要回答,也不要擅自发表个人观点。对于记者一些叼钻的提问,不要像做考试题一样一一回答,我们不能重复对方提问的内容,我们可以循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逃出提问陷阱。一般情况下,我们不要说“无可奉告”,对实在难以回答的问题,可以以笑应对,做到风度翩翩,彬彬有礼。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不是特殊情况,不要接受电话采访,现在技术手段太先进,有些无良记者会通过技术手段断章取义,歪曲事实。
       4、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要快、准、有序。如果出现突发事件,引发新闻媒体的关注,那么我们要立即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集体研究,统一口径,由专人向外界发布信息。而且发布信息要及时、要准确,并且要有序,有序就是随着事件的进展情况,每一个阶段都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而不是等整个事件完结以后,再发布信息。因为谣言止于事实、谣言止于智者,通过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真象,有利于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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