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2015年11月27日   渝价〔2015〕27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万盛经开区、北部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重庆市定价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物价局2003年4月30日公布的《重庆市定价目录》(渝价〔2003〕234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定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