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会介绍

涨5分还是涨1角?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今日听证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今日召开。本次听证会共有参加人23名,包括消费者11名(其中居民用户6名、低收入阶层居民用户1名、工业用户1名、服务业用户1名、事业单位用户1名、特种行业用户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3名、政府部门(市水务局、财政局)2名。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早前公布的《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听证会将就2个方案进行听证。根据方案一,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最低拟涨5分/吨;根据方案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最低拟涨1角/吨。以四口之家月用水量26立方米为例,方案一居民户每户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3.64元;根据方案二居民户每户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4.94元。

为什么要调整?

污水处理成本比征收价格高出0.5元/吨

此次价格调整的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这一文件,“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相较而言,广州现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要低一些,该标准是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的,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类污水第一阶梯0.9元/吨、第二阶梯1.2元/吨、第三阶梯1.5元/吨,行政事业类污水1.2元/吨,工业类污水和经营服务类污水1.4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2.0元/吨,且按用水量的90%计征。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于2016年3月至8月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成本进行了监审。经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监审,市净水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平均污水处理单位定价成本为1.04元/吨,如加上管网资产贷款利息,则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1.46元/吨。

《调整方案》显示,目前污水处理费综合价格为1.06元/吨,且按用水量90%征收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价格为0.95元/吨,成本与收费标准倒挂,每吨差价达到了0.5元。根据广州市水务局与市水投集团签订的《污水处理服务协议》,2015年,市财政支付污水处理业务购买服务总额为29.19亿元,同年污水处理费实收金额仅7.55亿元。

怎么调整?

为此,广州提出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

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调整 方案一比方案二低0.1元/吨

根据《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方案适用于广州中心城区,即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和番禺区大学城。而番禺(大学城除外)、花都、南沙、从化和增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则按不高于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的原则核定。

同时,为简化合并分类,《调整方案》将原来的工业类污水、行政事业类污水、经营服务类污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合并后分居民生活类污水、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和特种行业污水3类。

《调整方案》显示,此次调整有2个方案。按照方案一,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为1.11元/吨。该方案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置,居民0.95元/吨(此为居民生活污水第一阶梯收费标准,其他标准见附表,下同),非居民1.4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维持2.0元/吨不变。居民生活污水最低每吨涨价5分钱,涨幅17.28%(由于现行收费是按用水量90%收费,调整后则按实际用水量收费,实际涨幅即为17.28%,下同)。特种行业类污水和非居民类生活污水涨价幅度均为11.11%(行政事业类污水调价幅度为29.63%)。

按照方案二,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为1.21元/吨。此方案按照定价成本1.04元/吨和净资产利润率2%制定方案。居民1.0元/吨,非居民1.6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2.5元/吨。按照这一调整标准,居民生活污水最低每吨涨价0.1元,涨幅为23.46%。非居民类污水涨幅为26.98%(行政事业类污水调价幅度为48.15%),特种行业污水涨幅为38.89%。

综上所述,方案二涨幅均比方案一高。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调整方案一比方案二低0.1元/吨。

有什么影响?

四口之家月用水26立方米至少需多付3.64元

经测算,方案一预计年收费额为10.79亿元,方案二预计年收费额为11.79亿元。不过,市发改委指出,无论方案一还是方案二,调整后每年收费额与年政府购买服务金额29.19亿元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那么,对于用户来说,调整后的影响是怎么样的?

居民用户方面,以四口之家,月用水量26立方米为例,方案一居民户每户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3.64元;方案二居民户每户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4.94元。方案一、方案二居民户年人均污水处理费支出在201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0.16%、0.17%。

对于非居民类用户,《调整方案》对工业用户和经营服务业用户分开作了说明。方案一工业用户污水处理费年支出0.88亿元,占2015年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六区工业总产值10305.77亿元的0.09‰,年增加支出0.088亿元,占产值的0.009‰;方案二工业用户污水处理费年支出1.01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0.1‰,年增加支出0.21亿元,占产值的0.02‰。

《调整方案》显示,方案一经营服务业用户污水处理费年支出2.81亿元,占2015年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六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53.35亿元的0.47‰,年增加支出0.28亿元,占零售额的0.05‰;方案二经营服务业用户污水处理费年支出3.22亿元,占零售总额的0.54‰,年增加支出0.68亿元,占零售额的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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