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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实行最严水资源管理 推行阶梯水价

       1月25日,海南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省政协委员陈洪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多重机制实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的建议》, 建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在海南以多重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 议》表示,以南渡江为例,作为海南的第一大河,也是海口市等8个市县的生命之源,近年来在枯水期水资源已经无法同时满足各市县农业灌溉、水利发电与城市原 水供应需要。如果南渡江流域8市县摸不清家底,仍然各自规划,盲目发展而不是统筹平衡,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那么必将出现水资源无法支撑城市发展和经济增 长的局面,造成决策失误、投资失败、社会矛盾和环境破坏。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多重机制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为此,委员建议,通过推进多规合一配置水资源、利用阶梯水价杠杆节约水资源,并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水资源。

     《建议》表示,海南省正在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在海南省总体规划中,应将南渡江等水系的水资源配置工作纳入“多规合一”范围。本着“以水定城、以水定 产、以水定人、以水定地”的原则,将各水系流域市县的水资源规划与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空间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基础设施规划 统为一体,统筹协调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跟城镇化的关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加快推进江河水 量分配,把相关控制指标落实到相应河段和相关市县。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必须适应水资源承载能力,应根据水资源设定城市人口承载规模和分布,设定城市土地开发 整理数量和范围。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配置,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

       全面推行完善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 调节作用,对超量浪费用水行为进行价格惩罚,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非居民用水也应实行阶梯水价。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 进加价制度,用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形式予以补充,以增强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节水作用。

       建 立水权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水资源。以南渡江为例,首先省里主管部门需要研究和摸清水资源储量,根据流域8个市县现状和规划公平合理分配水权;在此基础上,建 立全省水权交易市场,激励各地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因节约资源而多出的水权可以拿出来交易卖给水权不够用的地区,这种合理收入又反哺增加地方水资源保护 利用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