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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城区明年将实行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水价每吨3.50元

第一阶梯水价3.5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也相应调整

11月22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物价局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渭南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也进行相应调整。

家庭超过4人 用水标准相应增加

“实行阶梯水价,是为了发挥价格机制对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节约意识,”渭南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负责人说,阶梯式水价,是将用水量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采用基准水价,超出的部分采取更高的水价标准收费。居民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

居民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以居民年度用水量作为计量周期,每户人口以4人为划分标准(包括4人),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各级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第一阶梯

年用水量:0~180吨/年(含180吨/年);

基本水价:由1.80元/吨调整为2.25元/吨;

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元/吨提高到0.95元/吨;

水资源费:仍为每立方米0.3元;

最终水价:3.50元/吨。

第二阶梯

年用水量:181~300吨/年(含300吨/年);

基本水价:按第一级水价的1.5倍确定为3.38元/吨;

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元/吨提高到0.95元/吨;

水资源费:仍为每立方米为0.30元;

最终水价:4.63元/吨。

第三阶梯

年用水量:301吨/年以上;

基本水价:按第一级水价的3倍确定为6.75元/吨;

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元/吨提高到0.95元/吨;

水资源费:仍为每立方米为0.30元;

最终水价:8.00元/吨。

家庭人口超过四人的,每增加一人,在相应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每月相应增加4吨水。

合表用户水价 每吨3.6元


据了解,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渭南城区(包括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供排水服务区域内所有供水企业抄表结算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等),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为每吨3.6元。

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每吨由1元调整到1.4元。自备井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居民类同步提高到每吨0.95元,非居民类同步提高到每吨1.4元。

在渭南市城区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后,五保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用户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每户每月在实际用水量中免除2吨水费(含各种价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