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共产生1478.3万元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受偿316.63万元
2015年10-2016年6月,江苏省宿迁市共产生1478.3万元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其中,沭阳县补偿连云港市1264.35万元,泗阳县补偿淮安市180万元,市财政补偿省财政33.95万元。受偿资金316.63万元,其中连云港市补偿沭阳县152.38万元,省财政补偿市财政164.25万元。
江苏宿迁共产生1478.3万元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受偿316.63万元
2015年10-2016年6月,江苏省宿迁市共产生1478.3万元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其中,沭阳县补偿连云港市1264.35万元,泗阳县补偿淮安市180万元,市财政补偿省财政33.95万元。受偿资金316.63万元,其中连云港市补偿沭阳县152.38万元,省财政补偿市财政16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