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费[1998]7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物价局(委员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有关价格鉴定实行稞裁定程序的规定,特制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稞裁定管理办法…
计价费〔1998〕7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物价局(委员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颁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价格鉴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计价费[1997]1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为健全、完善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制度,加强对从事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价格评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估价结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开展,现…
计价费[1997]1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保证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制定了《国家计委关于治理乱收费…
计价检[1997]9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维护价格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价格文件执行日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规范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计价调(1997)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最近几年多数地区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这项基金在抑制通货膨胀,保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平抑重大节日和灾区市场物价波动,扶持生产,维护社会安定方面,发…
(1996年11月18日国家计委计价费(1996)2654号发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价格评估管理,规范价格评估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评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价格评估工作健康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计价费[1996]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民政厅(局):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有的强行推销书刊、纪念品,有的为其它部门代收各种名目的押金、保险金、保证金和其它费用,从而加重了群众负担。对此,社会反映强烈。为规范婚姻登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