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下一步,该市将全方位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保护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崛起;从源头节水减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河湖水生态安全保护,整治城乡黑臭水体,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约谈相关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实施终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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