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滁州市规建委获悉,今年起,滁城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将实行累进加价,即和居民用水一样的“阶梯水价”。其中,企业、单位超定额用水的超过部分最高需支付5倍的水费。
根据累计加价文件要求,非居民用水的企业、单位都会有一个定额用水量,一旦超过这个量,就要多征收水费。这个定额量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市节水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根据该企业、单位的用水量来算的,其中2015年用水量占10%、2016年用水量占20%、2017年用水量占70%,算出来的总数就是该企业、单位的2018年定额用水总量。
据介绍,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即“阶梯水价”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用水类别和超定额用水幅度,征收1倍至5倍不等。其中,超定额用水5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1倍收费;超定额用水50%(含)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3倍收费;连续6个月超定额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5倍收费,同时对其采取限制供水措施。此外,对于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严格累进加价制度,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将在各分档加价幅度基础上增加10%。
之所以对非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想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和用水定额的引导,让全社会重视节约用水,推动滁州市节约用水工作,最终建成国家级节水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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