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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环境难题 推动京津冀绿色发展

2017/1/17 16:06:25

编者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过“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绿色惠民、绿色富国、绿色承诺的发展思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2016年出席杭州G20工商峰会开幕式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演讲表示,“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谋求更佳质…

编者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过“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绿色惠民、绿色富国、绿色承诺的发展思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2016年出席杭州G20工商峰会开幕式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演讲表示,“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谋求更佳质量效益。”近日,在天津市社科界联合会的指导下,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承办的以“绿色天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二届学术年会分会场活动在天津大学举行。与会专家围绕绿色天津的建设问题进行了热烈研讨。

京津冀大气 环境保护法 解决什么问题?

常纪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

京津冀地区目前针对环境保护的立法首先是《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行动计划方面是《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及其实施细则。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天津、北京、河北也达成了相关的合作协议。关于京津冀地区存在的问题,一是京津冀保护大气环境标准不统一,二是保护大气环境的措施不统一。

因此,制定《京津冀地区保护大气环境特别应对法》十分有必要性。一是出于统筹和优化的需要。京津冀地区需要特别立法,既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措施予以具体化、清晰化,也需要突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有规定,整合生态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还需要把规划转化为具有强制实施力的法律要求,补足立法空白,为其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提供经验。

二是大气污染和生态破坏形势倒逼,需要清理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规划和标准,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特事特办,先行先试,并把中央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落实到京津冀地区。如需制定一部特别应对法律,就必须要有特殊的问题、特殊的需要、特殊的制度、特殊的体制和法律责任,如果缺乏这些特殊性,就缺乏特殊立法的必要性。京津冀地区涉及很多具体的问题,特殊性很强。

三是省域之间规划不协调,导致产业重复和产能过剩,需要开展供给侧改革,形成区域之间优势产业互补、利益最大化的局面,整合各地和各部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力量,整体提升区域工业环境保护的能力。

四是省域之间的政策和制度不衔接,容易产生跨界污染转移,不利于京津冀大区域产业结构的整体提升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予以统筹规范和部署。污染防治的很多工作要细化,才能出成绩。

五是省域之间权利义务不匹配,信息不对称,措施推进不均衡,需要公平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统筹地推进各项协作工作。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如河北是污染大户,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北京天津的能力更强,应该给河北一些支持。

六是省域之间的行政管理衔接不顺畅,区域协同措施难落地,一些特别措施需要特别法律的授权。比如机动车限行,地方法规要不要授权呢?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红色、黄色预警的时候可以进行限产和停产措施,但是什么时候应该限产和停产没有规定,需要立法的特别授权。

“环境威胁论” 中国威胁谁了?

胡保林(原国务院三峡办副主任、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

所谓中国环境威胁论,不是理论而是言论。现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外交、文化交往各个方面一个必不可少的经常性话题,也是我国当今双边、多边外交的重要内容,甚至成为平衡大国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积极应对“中国环境威胁论”,为我国创造良好的国际舆论氛围,也为我国环保工作正名,同时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环境威胁论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国际主流话语权不在我们手中,中国在环保领域自我宣传很弱,一些媒体对事实有偏见和误解。西方报道往往更关注负面内容,而我国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效果欠佳,在国际舆论中往往陷入被动。二是中国快速发展带来一系列变化以及历史经验造成西方对中国崛起的忧虑。三是一些言论的始作俑者别有用心地转移视线从而减少责任和压力。比如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上,美国就试图以国际环保合作来要求其他国家责任均摊,转嫁他们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把应对气候变化的难题推给中国。四是中西方文化差异和发展差异造成理解上的障碍。五是中国在环保上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把批评当作激励和鞭策我们不断做好和改善工作的动力。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带来的环境代价。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问题非常重视,早就认识到资源环境是我们发展的瓶颈,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呈倒U形曲线,随着经济发展,污染也逐渐严重。但是随着经济实力、产业结构、环境治理能力的大大增强,这个环境污染曲线就逐步下降,上个世纪占世界人口15%的发达国家陆续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消耗了全球60%的能源和50%的矿产资源,环境污染成本由世界承担。中国人口占世界20%以上,资源消费量低于发达国家,人均石油消费量大约是美国的1/15,是日本的1/10。国际能源机构曾经统计,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7%,是OECD国家的33%。即使这样,中国也没有放弃治理和改善环境的决心,采取了很多扎实有效的环保措施,环境政策、法律、管理越来越严格,污染治理规模越来越大,环保投入越来越多。发达国家人均GDP在8000至1万美元的时候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改善,而我国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人均GDP达到3500美元的时候,环境质量就开始好转,曲线拐点提前出现。

中国对世界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上世纪以来,中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了3亿人,减少了很多资源环境消耗。中国作为世界工厂,把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留在国内,将制造业产品输出到其他国家,承担了世界上相当一部分的环境成本。而且中国这几个五年计划,单位GDP能源消耗、排污量都是下降的,在环境保护上是真有作为的。世界粮农组织评估,中国这5年是森林面积净增加最多的国家,年均增加154万公顷,人工造林面积也是全球第一,森林碳汇效益巨大。

同时,中国改善环境的潜力巨大,有能力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中国在发展中的环境保护任务艰巨,需要长期不懈努力。

面对中国环境威胁论,我们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1)积极宣传,改善氛围,消除负面影响,扭转被动局面。一是要重视,二是要以开放的心态迎接世界的批评,同时讲好“中国故事”。(2)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工作,靠成绩说话。(3)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严肃履行承诺。(4)维护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权益,争取更大发展空间。(5)尽快加强对中企海外投资的环保指导及监管,树立良好形象。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 怎么落实?

孙佑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5年9月,联合国发展峰会通过了《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议程》),为未来15年世界各国的可持续发展指出了方向。该《议程》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计划于2030年完成。《议程》的主要内容是规划从现在到2030年期间的发展,包括在世界各地消除贫困与饥饿、消除各个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建立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保护人权和促进性别平等,增强妇女儿童权利,永久保护地球环境及其自然资源等。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历来支持联合国的工作,因此高度重视《议程》的履行。通过“十三五”规划,中国将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了有机结合。2016年9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主持召开“可持续发展目标:共同努力改造我们的世界——中国主张”座谈会,并宣布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

在这种形势下天津怎么办?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议程》和《国别方案》的落实工作。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多次强调,绿色发展是底色、是基调,民生保障是目标,是根本。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双底线”思维,坚持把“绿色决定生死”理念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此,建议天津市将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国别方案》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具体方案:一是要将《国别方案》中适合天津的内容,适时列入或补充列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之中,二是将各项关键制度列入或补充列入天津市人大的立法规划和政府立法计划,三是政府部门和企业界要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国别方案》中找到自己的工作重点、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今后社会发展的重点。

同时建议本市学术界不失时机,紧密围绕“十三五”规划、联合国《议程》和中国《国别方案》开展专门和深入的研究,要善于从联合国和世界各国的发展动向中捕捉前沿问题,在深入研究中发现和确定我们天津社会科学界的研究重点。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统筹规划、进行科研攻关,源源不断提出我们社会科学界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天津市的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等各项可持续发展事业。法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研究成果是各项重大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支撑。在新的形势下,天津市法学界和天津大学法学院,都要从《议程》和《国别方案》中寻找新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结合天津市的市情抓紧研究,及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支持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事业的发展,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司法、全民守法的方案建议,努力产出为全国和天津市所需要良法善策,为全国和天津的改革发展提出高水平的智力成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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