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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新价格系统监督管理方式

2016/4/13 9:37:04

东快讯(记者夏菁)昨日,省物价局消息,我省将创新价格系统监督管理方式,在6月底前建立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前,我省将通过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价格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东快讯(记者夏菁)昨日,省物价局消息,我省将创新价格系统监督管理方式,在6月底前建立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双随机”抽查前,我省将通过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价格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抽查过程应书面记录,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

全省将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省物价局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快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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