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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众多因素驱动水价上调,利好水务行业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北京上调了非居民水价,本次上调不涉及居民,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商业企业、写字楼等。城六区非居民水价调整为9.5元/立方米,其它区域调整为9元/立方米,较调价前的统一收费8.15元/立方米,分别上涨了1.35、0.85元/立方米,涨幅分别为16.6%和10.4%。

  水资源费提升幅度最大,收费基本达到发改委的要求

  本次主要提升了自来水费和水资源费。自来水供水中,自来水费提升至4.20元/立方米,涨幅达19.3%;城六区和其他区域的水资源费分别提升至2.30、1.80元/立方米,分别上涨了41.1%和10.4%。而自备井供水中,自来水费的部分有所下调,由2.20元/立方米替代原来的2.54元/立方米;而水资源费得到大幅提升,城六区和其它地区分别为4.30、3.80元/立方米,分别上涨了64.8%和45.6%。可以看到水资源费提升比例最大,提升后,基本达到发改委的要求,“‘十二五’末北京市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为地表水平均达1.6元/立方米,地下水平均达4元/立方米”。

  海绵城市等因素让水资源费存在进一步提升的需求

  水资源费在本次提价中幅度最大,但这仅仅符合了发改委2013年的要求;而2015年10月的《价格改革指导意见》中,同样对水资源有提价要求。另外,海绵城市的概念已上升至解决城市水环境体系的高度,最终目的是使城市有干净的水用,那么对海绵城市的投资,从水资源费中取得一部分收益,是顺理成章的;并且,在《价格改革指导意见》中,水资源费的改革优先在地下水超采的地区推行,这和海绵城市要解决的问题是一致的。同时,北京市刚进入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名单,也为海绵城市的一种盈利模式埋下了伏笔。

  本次虽未提升污水处理费,但污水处理费的提升需求多

  促使提升污水处理费的需求主要有:1)对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的提标,要求进行工艺改造,增加过程投入,处理成本的增加要求增加污水处理费;2)污水处理企业本身盈利能力偏低,“78号文”出台后,相当于对污水处理劳务征收了30%的增值税,进一步压缩了污水处理企业的利润,不利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需要改变;3)2015年10月的《价格改革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升污水处理费,要求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成本,不仅需要提升污水的部分,污泥是新增项,也需要额外增加费用。

  北京涨价,为各地方政府树立榜样,将推动水费涨价浪潮

  北京的非居民用水水价,自2014年以来,已形成三连升,增幅达54.5%;特殊行业更是从61.68、81.68元/吨,统一涨至160元/吨,涨价的幅度、频率均为各地方政府作出表率。利于拉动居民水价的上涨,和推动各地方政府的水费涨价浪潮。

  水费的上涨利好水处理行业

  水费的上涨,属于“水十条”的地方性配套政策,利于推动整个水务行业的发展,各地的地方水务龙头企业都将受益;随着水价提升的深化,特别是污水处理费的提升,将有助于推动提标改造,利于膜技术的应用,推荐关注碧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