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 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提高药品供给质量疗效,确保供应及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
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六是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
在使用环节重点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