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口腔医院医改暂缓收取专家诊察费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6月1日,济南全市公立医院实行的第一天,济南市口腔医院医疗全部取消15%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暂缓收取专家诊察费用,切实做到让利于民。
据悉,公立医院改革实施之年,正值济南市口腔医院院庆60周之际,接到《关于济南市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后,济南市口腔医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在医院执行上级医改精神,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最大限度惠民利民。经研究决定,鉴于济南市口腔医院建院60周年,自6月1日零时起,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并且暂时不执行收取专家诊察费,门诊诊查费在院庆期间一律执行普通门诊诊察费6元/次。(文件规定,普通门诊诊查费6元/次,副主任医师15元/次,主任医师20元/次。)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执行相关医保政策,切实保障群众医疗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