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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霾没的城市里 你不得不知“雾霾税”

2016年11月份,北京雾霾中发现超级耐药菌;2016年12月份,20多个省市同时爆发严重雾霾;2017年1月份,“跨年霾”迟迟不肯消散,持续天数超过一周。频繁袭来的大范围严重雾霾、不时启动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不禁让我们想起了1952年的伦敦毒雾霾事件,这场导致1万2千人丧生的悲剧还会再次上演吗?

一、治霾之道

(一)国外经验

雾霾,并非中国特色,其他国家在工业高速发展期,也大多经历过雾霾的集中爆发。除了英国的伦敦毒雾霾事件,还有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1940年代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1959年墨西哥波萨里卡事件。在治理雾霾的道路上,大多数国家都经历了从不够重视到全民关注的过程。现在,对于造成雾霾的污染源,发达国家主要通过征收“环境税”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

英国是世界上利用税收手段强迫企业采取可持续措施、达到一定的绿色指标目标最积极的国家之一,其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税、气候变化税、英国机场旅客税、机动车环境税、购房出租环保税、垃圾填埋税、石方税等。近年来,英国政府将环境税不断细化。2011年4月1日开征气候变化税,属全球首创的新税种,主要针对电力、煤炭、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向企业和公共部门征收。

日本也有名目繁多的和环境有关的税种,比如汽油税、(汽车的)重量税、电力税以及森林环境税、水源保护税等。2012年10月1日起,日本开始对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征收“地球温暖化对策税”。

荷兰为了治理污染源头,采取了多项措施,比如征收各种各样的环境费用和税金,包括排污费、噪音税、垃圾税、水污染税、超额粪便税、钓鱼税。另外,荷兰环保局要求所有企业工厂为每吨空气污染物排放付40欧元的费用,有害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形成烟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物的排放源主要是电厂、冶炼厂、水泥厂、焚化厂及化工厂。燃料税也是荷兰雾霾费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对汽油、液化气、煤、天然气、石油等重要燃料所设立的一个税种,纳税人为上述燃料的生产者和进口商。

通过对污染源头征税,一方面限制了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另一方面促进了企业对于绿色科研的投入,税收在环境治理进程中功不可没。

(二)中国的环境保护之路

为了治理环境污染,我国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针对影响环境的重点污染源(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但是排污费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法律强制性不够、环保部门执法权限制、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这导致排污费不能起到治理环境的作用。

当然了,除了排污费,中国也设置了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包括资源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但是,这些税种的起征并不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且忽略了生产排放环节的税收设计,因此,现行税种并不能发挥税收的市场激励作用,也就无法引导企业走清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绿色税制开启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该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环保税法重点内容

纳税人

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应税污染物

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应税税额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详见附表一】

税收减免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