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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提高医保补助标准

       7月25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岭就近日发布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刘岭介绍,《试点方案》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在经办环节的衔接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给予充分的自主权,推进院长年薪制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医院运行效益。
  
  推进分级诊疗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
  
  《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分级诊疗。推行医疗集团、医联体模式和县镇村一体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基层有足够的能力接诊。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按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标准,建设全科医生队伍。推行家庭签约服务,实行“团队签约、责任到人、挂牌公示、上门服务”。
  
  畅通双向转诊渠道。通过医保杠杆和利益调节,实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同时,推进远程会诊系统应用和“互联网 健康医疗”服务,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标准,今年新增40元,提高到4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今年提高到45元。
  
  保障群众用药,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方式,优先将儿童、妇女、老人和贫困人口纳入项目,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整合为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并扩展到所有县,为群众提供贯穿生命全过程的服务。

  “放、管、服”相结合鼓励社会办医
  
  刘岭介绍,陕西将采取长短结合的办法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短期是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政策;长期采取增加招生计划、增设临床专业等措施。
  
  创新编制管理,放开人事权,实行全员聘用,搞活绩效考核,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用好人才、用活人才。
  
  此外,采用“放、管、服”相结合发展社会办医。“放”是指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行业。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机构,以及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不受规划限制,非禁即入。
  
  “管”是指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服”是指在技术培训、提升业务和管理能力、科研立项等方面提供好服务,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
  
  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刘岭介绍,《试点方案》由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四部分构成,共30项重点任务。作为国家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陕西按计划将分三个阶段实施试点。
  
  2016—2017年为启动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制定配套政策;2018—2019年为深化推进阶段,全面实施各项改革,使健康陕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为完善提升阶段,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刘岭表示,《试点方案》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更加突出破解重点难点。三是医院医生定位更加明确,医生身份实现回归。四是医疗服务供给方式加快转变。五是群众是最大受益者。